张美珍律师,法学硕士研究生,中共党员,法学功底深厚,逻辑思维灵活缜密,实践经验丰富,现执业于浙江文达律师事务所,曾担任杭州知名公司法务专员专职从事公司法务。擅长从事婚姻家庭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债权债务、人身损害赔偿、交通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张美珍律师
手机号码:13626891021
邮箱地址:meizhen1981@sohu.com
执业证号:13307201111521199
执业机构:浙江文达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浙江金华浦江人民东路104号三楼
遗赠人:
抚养人:
XX因年老,患支气管炎、肺气肿等病,身体衰弱。有一子,在边防部队某部任连长,已在边疆安家。我家中无人照料,长期以来依靠内侄XX照顾。经双方邀约,愿意签订遗赠抚养协议,并请村长向XX,村调解委员会主任XX作证,请XX县法律顾问处律师XX代书,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:
一、XX愿将自己的瓦房三间、猪圈一个,建筑面积为117平方米,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、杂物(计有大床一张、小床两张,大小方桌各一个、大小立柜各一个、木凳六个、水桶一挑、粪桶两挑、小农具若干件)全部赠给XX。XX在XX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。
二、XX保证继续悉心照顾XX,让老人安度晚年。至XX去世之前供给其衣、食、住、行、医疗等全部费用,并保证康XX的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。XX的饮食起居的一切照顾由XX承担。XX去世后由XX负责送终安葬。
三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本协议一式三份,XX、XX各执一份,村长XX保存一份。
立遗嘱抚养协议人:XX(签字盖章)
抚养人:XX(签字盖章)
证明人:XX(签字盖章)
XX(签字盖章)
20XX年X月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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